北京取消粗造住房和非粗造住房圭臬,加大住房交往税收优惠力度
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,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立部《对于促进房地产市集安妥当康发展有计划税收战略的公告》,更好鞭策住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应许,市住房城乡建立委、市财政局、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连系印发《对于取消粗造住房圭臬有计划事项的见知》(以下简称《见知》)。
《见知》明确,本市取消粗造住房和非粗造住房圭臬。取消粗造住房和非粗造住房圭臬后,把柄《公告》律例,个东谈主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免征升值税。个东谈主将购买不及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升值税。
《见知》明确,把柄《公告》律例,北京市适用与宇宙长入的个东谈主购宅券税优惠战略。对个东谈主购买家庭独一住房(家庭成员领域包括购房主谈主、老婆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,面积为140普通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普通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东谈主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为140普通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普通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《见知》明确,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战略的具体操作观点仍按现行律例捏行。
《见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。2024年12月1日前,个东谈主销售、购买住房波及的升值税和契税尚未汇报交纳的,相宜《公告》和《见知》律例的可适用捏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