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标准,加大住房来去税收优惠力度
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,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造部《对于促进房地产市集肃穆健康发展关系税收战术的公告》,更好高兴住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快乐,市住房城乡建造委、市财政局、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连合印发《对于取消无为住房标准关系事项的示知》(以下简称《示知》)。
《示知》明确,本市取消无为住房和非无为住房标准。取消无为住房和非无为住房标准后,阐述《公告》法则,个东说念主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免征升值税。个东说念主将购买不及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升值税。
《示知》明确,阐述《公告》法则,北京市适用与世界长入的个东说念主购宅券税优惠战术。对个东说念主购买家庭唯独住房(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主说念主、妃耦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,面积为140正常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正常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东说念主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为140正常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正常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《示知》明确,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战术的具体操作主义仍按现行法则捏行。
《示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验。2024年12月1日前,个东说念主销售、购买住房波及的升值税和契税尚未呈报交纳的,适合《公告》和《示知》法则的可适用捏行。